30岁出头当杂货铺老板的我,患上了无法治愈的眼底黄斑病变,在彻底失明之前,我决定自我放逐,去深山、去川藏,在流浪的过程中,我摸索到一种全新的生存可能。
我和家里人说我谈了恋爱。大姐的婆婆立马打起精神,追问我她的单位、姓名,说要托人打听打听她的底。我吓得立刻说吵架准备分手了,大姐夫又开始教我怎么哄。
我回家后幕遥就病了,很重,在床上躺了两天,高烧不退。我很为难,难道去了还能将她接到宾馆里养病吗?她也坚决不让我去。可是没多久,我俩因为相思吵架她又把这事翻出来了。
幕遥: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我要你有什么用?
我:那你啥意思啊?
我俩脾气都比本事大,吵架嘛!谁服谁呀!谁也不道歉。这一憋就是4个月,谁也不服软。这4个月我确定了一件事,我想跟她一辈子。不行还是服吧。
我:我想你了,你想过我吗?幕遥:你错了吗?
我:错了。
幕遥:哪儿错了?我:我明天去找你。
冬天黑得早,见面时天已经黑了。她看到我什么也不说转身就走,我就在后面老老实实跟着。
“你要去哪儿啊?”我小心翼翼地问。
她开始什么也不说,就走。我又问了一遍。“咱俩这是干啥去呢?”我用讨好的语气问。“你猜。”
“宾馆。”
她瞥了我一眼,因为被我猜中了。我应该故意说别的什么都行。她需要一个地方把问题说清楚。到了宾馆她很严肃。
“房间开完了。你要是能说清楚你错哪儿了我就留下,说不清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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