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重庆莱美药业发布关于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其公告显示,该项合作为年9月14日与友芝友生物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友芝友生物将其正在研究开发的眼科类用药Y(anti-VEGFA×anti-ANG2BsAb)湿性黄斑变性(nAMD)双特异抗体药物(以下简称“Y”)在中国区(含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优先销售代理权授予重庆莱美药业或指定关联方。
不过时隔近两年,其合作方友芝友对于该产品的商业化未来有了新的规划。
公告显示,影响这笔合作的原因为,友芝友生物拟就Y与某医药公司(公司对终止协议里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故以下用“医药公司”代替)开展商业合作,涉及到Y未来的所有权及商业化转让事宜,为促进Y的全球推广,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近日与友芝友生物签订了《关于〈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但是从公告来看,重庆莱美药业前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重庆莱美药业无需对本次合作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对于终止协议双方约定了7项内容。从具体条例来看友芝友对重庆莱美药业而言也算是相当够朋友。
根据协议显示,虽然重庆莱美药业自协议生效后将自愿放弃《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Y在中国区(含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优先销售代理权。
不过,友芝友承诺对重庆莱美药业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友芝友未来预计从医药公司获得的关于Y的销售里程碑款项的20%。如果友芝友与医药公司关于Y的合作终止,将无需再向重庆莱美药业支付上述款项。
并且未来,若友芝友与医药公司终止了关于Y的合作协议,并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关于Y的合作协议,则友芝友仍需依据Y在全球年度净销售额情况(任何获得友芝友授权的第三方对Y进行销售),按照本协议协商标准向重庆莱美药业支付相应款项。
不止如此,重庆莱美药业在友芝友的后续研发管线中,还可以选择一款双方认可的产品,获得在在中国区(含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销售代理权。
不仅仅是国内企业之间的BD交易,两年前,甚至更早期的国际化BD交易的质地成效也逐渐显露出来。
例如,年7月,齐鲁制药以万美元引进免疫毒素Vicineum的国内权益。并且在年3月30日,齐鲁制药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注册了免疫毒素Vicineum的桥接三期临床。该临床计划入组53例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患者,由医院叶定伟医生主持。但是在今年7月18日,Vicineum的研发企业SesenBio宣布将终止免疫毒素Vicineum在美国的临床开发,称这一决定是在对Vicineum再次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的(在与FDA讨论后,考虑到重新进行一项三期临床的成本与时间)。
另外,年7月11日,天境生物以万美元的首付款、不高于1.35亿美元的潜在开发和注册里程碑付款以及年度净销售收入分成,与MacroGenics达成合作,获得伊布妥组单抗在大中华区域的独家临床开发及销售权,并参与MacroGenic主导的全球临床研发。
但是7月8日,MacroGenics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