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市医大眼视光职业培训学校
天津医大早稻田培训学校—宿颖各位同学,大家好。弱视是儿童眼部发育中出现的常见病,临床发病率约为2%~4%。弱视治疗效果也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初诊年龄、初诊视力、弱视类型、屈光状态、弱视程度和注视性质等。
其中,初诊年龄、初诊视力与注视性质对治疗效果的影响最大。
所以,我们今天讲的是注视性质的检查。
我们从四个方面讲注视性质。
第一、到底什么叫做注视性质。
第二、什么情况要查注视性质。
第三、注视性质的检查方法。
第四、注视性质的临床检查意义。
先来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注视性质?
正常情况下,我们的注视性质应该是中心注视,即注视黄斑中心凹的位置。
但是当出现斜视性弱视或屈光参差性弱视时,可能出现抑制,患者不再使用黄斑中心凹注视,就会出现旁中心注视的情况。
在婴幼儿和儿童的视力评估中,会涉及到视力检查、注视力的评估、视觉诱发电位(VEP)、视网膜电图(ERG)、以及注视性质的检查。
在临床的弱视的诊断中,注视性质是决定视力能否治愈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很有必要进行常规检查。
临床上常用直接眼底镜检查黄斑中心凹的位置以确定患者的注视性质。
检查时需要检查者用直接眼底镜将带有同心圆图案的光斑投射到患者视网膜上,嘱患者注视同心圆中心的标志,检查者记录投射到视网膜上同心圆中心标志与黄斑中心凹位置的关系。
以图片中的实物拍摄效果为例。
左边为直接眼底镜打开电源,在拨盘内找到靶形视标。
右图为检查使用的靶形视标,是一个孔径为3mm的同心圆环,用以评估视网膜或脉络膜病灶的尺寸,不对称性及注视性质的检查。
该视标投入眼内的同心圆环视角为1°,3°和5°。
检查时,检查者将带有同心圆图案的眼底镜投射到眼底,让患者注视同心圆中心的标志,检查者注意观察患者黄斑中心凹所在的位置,确定患者的注视性质。根据注视性质可分为四型。
判断标准:0-1°黄斑中心凹注视1°-3°旁中心凹注视3°-5°旁黄斑注视5°周边注视
我们都知道最小视角的大小,根据视网膜上单位面积所包含的光感受器的数目多少而定。
光感受器的体积愈小,或细胞排列密度愈大,则细胞之间的距离就减少,所测得的最小视角也随之变小。
黄斑中心凹的视力最好,离开黄斑中心凹视力明显下降。
如偏离中央0.25°,视力大约降低一半,愈向周边愈降低。
待到中心凹边缘5°时,视力只有0.3。
更偏离的位置时,视力会更差。
这是在放大眼底我们具体看到的注视位置。
对弱视患者应进行注视性质检查,对其预后估计及指导治疗有重要临床意义。中心注视是弱视患者获得标准视力的基础,如果患眼不能转变为中心注视,则视力进步的可能性很小。
旁中心注视可以是水平位的,也可以是垂直位的;可以是稳定性的,也可以是游走性的。
一般来说,注视点离黄斑中心凹越远,弱视眼的视力越差。游走性旁中心注视的预后比稳定性旁中心注视者要好。
讲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了,注视性质检查对于弱视预后评估的重要性。那么在弱视的治疗中,转变注视性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以前转变注视性质的方法主要是后像镜照射,反转遮盖,Haidinger(海丁格刷)等,但逐渐有大量病例表明,注视性质异常的弱视,在正常遮盖优势眼时,弱视眼的注视性质也会随着视力提升而好转,所以早期的很多弱视训练已经逐渐淡出眼视光学弱视治疗的专业主流。
也有一些理论,认为红闪对于注视性质的改善会有一定的帮助,实际上注视性质异常的孩子做红闪对于视力提升也是有帮助的,至于转变注视性质的效果目前没有临床的数据能够确切说明。
那么按照目前弱视的正规处理,我们给与一个基本思路。
1、对于形觉剥夺性弱视,我们先要消除形觉剥夺的根本原因。
2、合理矫正有意义的屈光不正。
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遮盖健眼增进弱视眼的使用。
3、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遮盖健眼增进弱视眼的使用。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对于没有眼位偏斜的和屈光参差的弱视,是不要单眼遮盖的。准确的光学矫正和优势眼遮盖是在弱视处理当中最为关键的。而其他均为辅助性治疗。
感谢大家的聆听。
《临床视光学(第2版)》涵盖了眼科屈光学和传统视光学的基本内容。作者多为受过欧美视光学教育的眼科医师,他们以眼科屈光医师的视角去审视传统视光学的问题,又以视光师娴熟的物理光学知识和技能去帮助眼科医师解决他们所遇到的视觉问题,作者把眼球视为具有照相机性能的复杂生物器官,从其胚胎发育、正视化过程入手,对视觉感知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阐述以后,对各种屈光不正、调节与老视、双眼视觉异常、低视力等常见问题进行详细深入介绍。最值得一提的是,《临床视光学(第2版)》紧密结合临床,对影响视觉成像的眼科疾病以及眼科疾病手术后的屈光问题、各种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及常见错误、影响屈光的药物以及验光配镜的质量控制进行专题讨论。全书内容丰富翔实,图文并茂,实用性强,适合眼科医师、研究生、视光医师及验光师、视觉科学研究工作者阅读,也可供学校卫生工作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