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参保人员患哪些疾病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怎样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特殊病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Mr.智来为你解答~
参保人员患哪些疾病
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2)血友病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肾透析
(5)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肝移植(包括肝移植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药治疗
(7)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9)多发性硬化
(10)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
怎样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进行门诊治疗,本地就医的应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以上简称“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到该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异地就医的应持有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住院标准支付。
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报销范围、定额标准及管理办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特殊病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病参保人员可以按有关规定在个人选择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做为特殊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在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本市A类医院中认定一家定点机构,做为特殊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
其就医后取药仅限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主编:周峰
▌排版:Mr.智
▌投稿:mr.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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